福建是全国著名侨乡,拥有华侨故(旧)居、宗祠、侨批、族谱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近年来,我省在侨史遗存保护与活化方面持续发力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大量遗存面临现实困境。今年7月1日,《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有望为全国侨乡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可资借鉴的“福建方案”。
据调查,福建现有涉侨建筑2633栋(处)。重点侨乡72%的侨史场馆依托侨厝、番仔楼等既有建筑改造而成,97.9%实现免费开放。以南安市为例,该市拥有400多万海外侨胞,已建成市、镇、村三级涉侨展馆60家。
然而,数据背后是严峻的现实,侨史遗存保护面临多重困境:一是产权复杂,大量侨厝所有权涉及多代传承且不少后人分散海内外,修缮决策缺乏清晰的责任主体;二是资金匮乏,修缮一栋侨厝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大量涉侨建筑未达到文物级别,难以纳入政府保护资金覆盖范围;三是活化无路,许多侨厝修缮后仅作为静态展馆,缺乏持续运营思路,陷入“有馆无人”的局面。此外,多数侨厝既非文物也非历史建筑,长期处于“不保不拆”的尴尬境地。
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专项法规,《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为侨史遗存构建起覆盖保护对象、责任主体、技术路径、利用模式与资金保障的全链条制度框架。
关于保护对象,条例将华侨故(旧)居、祖厝、宗祠等不可移动遗存,侨批、族谱等可移动文献,以及具有涉侨历史价值的街区、村镇,统一纳入保护范围;关于保护主体,条例创设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所有权人、使用人为第一保护责任人,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关于保护方式,条例建立调查认定、名录管理和数据库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明确确需拆除的应鼓励迁移集中保护,并借鉴“晋江五店市”经验;关于活化利用,条例鼓励将华侨故居改造为侨史馆,支持发展沉浸式文旅体验,倡导数字化保存,同时推广晋江梧林村、莆田东大村等成功经验;关于经费保障,条例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明确保护责任人享有获得修缮补助的权利。
当前,省内多地正在探索活化利用侨史遗存的有效路径,并已形成一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数字化赋能是重要方向。这部专项法规鼓励对濒危遗存进行数字化保存。福建省档案馆打造的“侨批馆沉浸式互动空间”、泉州王宫侨批展示馆推出的AI动态重现与沉浸解谜体验,让百年侨批从静态陈列走向活态呈现。
体系化建设是关键支撑。例如,泉州已形成“市馆为龙头、县区馆为骨干、村社馆为基础”的三级展馆矩阵。未来,可进一步抢救性购藏侨批文献,用好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平台,以华裔新生代为抓手推动文旅融合。
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是有效路径。福州长乐猴屿乡创新“政府搭台、侨胞支持、企业管理”模式,成立全省首家华侨房屋保护开发中心,通过租赁盘活闲置侨屋。截至2025年底,租赁侨屋、引进企业数量均过百,昔日“空心村”已蝶变为“活力村”。
《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出台,解决了“保不保”的问题,但“怎么保、保了之后怎么办”的答卷才刚刚铺开。让乡愁落地,需要政府、侨胞、村民和经营主体在法治框架下,持续推动侨乡历史文化遗存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当一栋栋侨厝、一封封侨批既能安放老一辈的“根”,又能承载年轻人的“梦”,侨乡的故事,便既有来处,更有归途。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华侨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