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重视道德修养,但自近代以来,不少学者将儒家经典《大学》所言“格物致知”与现代“科学”概念联系起来,审视其知识论意义。1934年,胡适发表《格致与科学》,明确指出朱熹的“格物致知”已具科学的目标、范围与方法。1991年,美籍华裔科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在演讲中以“格物致知”阐发“从探察物体而得到知识”的现代科学精神,其内容以《应有格物致知精神》为题广为流传。
事实上,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诠释,不仅是一次对经典文本的创造性解读,更开启了中国传统知识向现代科学转化的内在理路。他以“即物而穷其理”界定“格物”,将自然界事物纳入认知范围,并亲身从事对自然界事物的广泛研究,不少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中国的科技发展,促成大量以“格物”为题的科技著作。至明清之际,在西学东渐背景下形成“格物穷理之学”,最终实现了向现代“科学”概念的转化。
“格物致知”的创新诠释
《大学》讲“致知在格物”,汉唐学者多从伦理学层面加以诠释。
东汉郑玄注曰:“知,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强调要深入研究善恶之事物。北宋司马光则说:“《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强调抵御外物诱惑以存养本心。显然都是从伦理学的层面作出解读,未能开显“格物”之认知维度。
朱熹突破汉唐旧解,从知识论层面重新诠释“格物致知”。其《大学章句》注曰:“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将“格物”界定为穷究事物之理的认知活动,实现了从伦理学到知识论的范式转换。
尤为重要的是,朱熹为《大学》“格物致知”补传,明确提出:“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将“格物”解为“即物而穷其理”,强调直接接触经验对象,以深入探究事物规律,这已经具有科学认知的基本特征。
朱熹讲“格物”,特别要求“即凡天下之物”。他说:“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
显然,朱熹的“格物”突破了道德人事的局限,赋予其自然研究的维度。当然,其中亦包括对社会伦理道德、人的身心性情等的思考,因而又不能完全等同于现代自然科学。
力行自然研究实践
朱熹不仅是“格物致知”的创新诠释者,更是身体力行者。他对自然界事物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科学方法,大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深入观察自然,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认为是“一位深入观察各种自然现象的人”,尤其是他家中置有浑天仪用于天文观测;其二,深入研读前人的科学著作,阐发前人的科学成果,尤其对沈括的《梦溪笔谈》最为重视,并多有引述和评论;其三,勇于大胆怀疑,倡导怀疑精神,尤其在天文学研究中,对以往天文学持天道左旋、日月五星右转的观点提出批评,并且以“天只是气”的观点,克服了以往浑天说所谓“天表里有水”、地“载水而行”的严重缺欠;其四,运用类比推理,研究各种自然现象,用磨盘磨面来类比宇宙造化万物的过程,又用烛和扇类比日和月,说明日月食的发生。
朱熹对自然界事物的研究,涉及诸多领域,尤其在宇宙论、天文学、地学等方面颇为突出。在天文学方面,他已经有了天体运行有着各自轨道的思想,并对月食以及月中黑影所形成原因作了解释;在地学方面,他对大地的形成、大地平移以及地表升降变化作了讨论。因此,朱熹被不少科学史家认为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相当成就的自然科学家”。
当然,朱熹“格物致知”的最终目的在于“诚意正心”,在于修身而通达天理、成就圣贤人格,所以他对自然界事物的研究又有很多局限和不足。
“格物穷理之学”概念形成
朱熹对于《大学》“格物致知”的创新诠释,为后世广泛接受,并对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朱熹之后的科学家多讲“自然之理”,要求“由技进乎道”;讲“数理”“历理”“医理”,把科学研究与“格物”联系起来。
元代医家朱震亨撰医学著作《格致余论》,提出“以医为吾儒格物致知之一事”;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撰《本草纲目》,指出:“(本草)虽曰医家药品,其考释性理,实吾儒格物之学。”
宋末元初的《格物粗谈》分天时、地理、树木、花草等二十门,属博物学著作。明人熊明遇的《格致草》是以朱熹“格物致知”思想为基础,通过汲取西方科学成果而撰写的科学著作,内容包括天文学与天文仪器、气象、地理、博物学等。德国传教士汤若望与明代学者共同翻译西方矿冶学经典著作《矿冶全书》而编成《坤舆格致》。明清时期还有《痘疹格致要论》《医理直格》《格言汇纂》《易医格物编》《医门格物论》《格致医案》等医书,以及《格物编》《格物类纂》《格致谱》等博物学著作。
随着大量以“格物”为题的科技著作出现,“格物穷理之学”的概念也逐步形成。1607年,徐光启与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共同翻译了《几何原本》,这是西方传教士来中国后翻译的第一部科学著作。利玛窦在《译几何原本引》中说:“吾西陬国虽褊小,而其庠校所业格物穷理之法,视诸列邦为独备焉。”这里用“格物穷理之法”来指称西方的包括自然科学在内诸学科的研究方法。另有葡萄牙传教士阳玛诺在《天问略自序》中说:“吾西格物之学,门胪而府藏,枝属而源备,于天论则尤所详慎。”这里提出“格物之学”的概念。
徐光启在《刻几何原本序》中指出:“顾惟先生(利玛窦)之学,略有三种:大者修身事天,小者格物穷理,物理之一端,别为象数。”稍后,又在1612年的《泰西水法序》中明确了“格物穷理之学”的概念,指出泰西“有一种格物穷理之学,凡世间世外、万事万物之理,叩之无不河悬响答,丝分理解;退而思之,穷年累月,愈见其说之必然而不可易也”。
继徐光启提出“格物穷理之学”概念之后,汤若望编《历法西传》,指出:“凡学非能骤成,莫不始于格物以致其知,而后从而推广,从而精详焉。以故古人因目所见,心悟顿启,纪而验之,接续成书,以诏来世,乃成一学。”认为科学研究始于“格物致知”。
从“格物致知”到“科学”
19世纪下半叶,西方科学再次大规模地进入中国。与明清之际一样,这一时期许多与西方科学有关的著作大都以“格致”题名,主要有传教士丁韪良编译的《格致入门》、傅兰雅创办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格致汇编》等。
还有一批以“格致”为题的科学通论著作,如《格致启蒙》《格致小引》《格物探原》等。此外,《格致古微》《格物中法》对中西科学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和讨论。
彼时西方科学多被指称为“格致学”。早期改良派的冯桂芬认为,西学中“如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等,皆得格物至理”。薛福成说:“士之所研,有算学、化学、电学、光学、声学、天学、地学及一切格致之学,而一学之中,又往往分为数十百种。”郑观应提出各级学宫书院都要开设文学科、政事科、言语科、格致科、艺学科、杂学科,其中“格致科,凡声学、光学、电学、化学之类皆属焉”。洋务派李鸿章说:“彼西人所擅长者,测算之学、格物之理、制器尚象之法,无不专精务实。泐有成书,经译者十才一二,必能尽阅其未译之书,方可探赜索隐,由粗显而入精微。”
康有为于1898年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中的“理学门”列举了《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等书目,这可能是在中国最早使用了“科学”一词。同年,他又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中指出:“夫以总角至壮至老,实为最有用之年华、最可用之精力,假以从事科学,讲求政艺,则三百万之人才,足以当荷兰、瑞典、丹墨、瑞士之民数矣。”并多次提到“科学”一词。
1902年,严复的《与〈外交报〉主人书》在批评中体西用、政本艺末的观点时指出:“是故以科学为艺,则西艺实西政之本。”同年,梁启超发表《格致学沿革考略》,指出:“吾因近人通行名义,举凡属于形而下学,皆谓之格致。”并将“科学”称为“格致学”。至此,“格物致知”概念在经历了不断的改造和重新诠释后,最终实现了向“科学”概念的过渡。
应当说,朱熹“格物致知”说的科学价值,并非在于其已具现代科学的完整形态,而在于其开启了面向自然界的认知取向,提供了“即物而穷其理”的方法论原则,并为后世接引现代科学准备了思想资源。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