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00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涌现出老子、孔子等众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思想大家。其中,李贽以其独特的思想光芒和廉洁自律的品格独树一帜,引人注目。
李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明代福建泉州人。他从小随父亲读书、歌诗、习礼文,善于独立思考,12岁便作《老农老圃论》,反对把种田人视为“小人”的言论,显露出卓尔不群的才华。26岁中举后,历任河南共城教谕、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在25年的宦海生涯中,李贽以“两袖清风”的为官经历出发,经由实践“至人之治”,提出廉洁思想的理论核心“童心说”,形成了极具前瞻性和批判性的廉洁思想体系。
李贽将他的廉洁理念贯彻于个人生活,展现了高尚的官德与节操,成为那个时代的一股清流。在河南共城任教谕时,当地贪官为保漕运,竟将百姓赖以灌溉的泉水尽数引入运河。李贽挺身而出为民请命,哪怕因此导致自家田亩歉收、两个女儿饿死于饥荒,也绝不接受“仅保自家几亩地灌溉”的妥协。
任姚安知府时,他“一介不取”,生活清简,时常拿出俸禄接济百姓、整修地方府学,还在府衙上写下“做官无别物,只此一庭明水、两袖清风”等对联明志。明万历八年(1580年),李贽辞官,临行之时“俸禄之外,了无长物”“囊中仅图书数卷”,“士民攀卧道间,车不得发”。在奢靡之风渐盛的晚明官场中,他在《续藏书》中声明“我不喜酒,不畜媵婢”,主动选择一种清贫自守的生活方式。这“两袖清风”的形象,与其“一庭明月”的精神境界相互映照,共同构成了一个中国古代清官廉洁自持的完整人格画像。
李贽的廉洁不仅在于“不取”,更在于“有为”。在姚安知府任上,他将民本思想融入治政实践,提出了区别于传统“君子之治”的“至人之治”理念。他认为,“君子之治”刻意划分等级,强调教化与管束,反而容易滋生形式主义与官吏的倨傲贪鄙,而“至人之治”则“因乎人者也”,即顺应人的本性与实际情况进行治理,其根本特点是“各从所好,各骋所长”。
在这一理念指导下,李贽的施政呈现出清简务实、为民着想的鲜明特点。姚安地处云南交通要道,往来车旅皆须过河,但雨水时节常河水暴涨,给百姓通行造成不便。李贽“揖资聚石为桥”,解决了百姓的交通难题,百姓称之为“李贽桥”。他主张“法令清简,不言而治”,不搞繁文缛节、不滥用权力滋扰百姓,简化政务程序,减少对民间不必要的干预,从制度源头减少官吏弄权索贿的空间。面对姚安多民族聚居的复杂情况,他倡导“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人”,不机械推行中原礼法,而是尊重当地习俗,以德化人,缓和了民族矛盾,也减少了因强行同化可能引发的治理腐败。
李贽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清廉与担当,也用手中的笔凝练了官场体验与思想洞见,留下了《焚书》《藏书》等著作,构建了一套以“童心说”为哲学根基、内外兼治的廉洁思想体系。李贽提出“童心说”,指出“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认为若童心被名利所蔽,则“言语不由衷,政事无根柢”。因此,廉洁首在“归真”,即保持本真之心、言行一致,从而在思想根源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围绕“童心说”这一内核,李贽设计了一套务实的廉政机制。他提出俸禄养廉,指出“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主张以合理俸禄满足官员正当生计,从物质源头上减少贪腐动因。他提出辩证看待“清官”,认为“贪官之害但及于百姓,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批判某些“清官”因固执道德教条、脱离实际,反而可能造成长远而广泛的治理损害,警示廉政须兼具务实与灵活。他主张刑罚精准适度,批评“决杖赎死,正所以优待赃官而导之污也”,强调惩贪刑罚须精准适配、罚当其罪,并对有耻感者结合教化,以提升法律实效。
作为福建杰出的思想先贤,李贽的廉洁思想根植于“童心”的本真哲学,外化为“两袖清风”的修身实践与“至人之治”的施政智慧,共同构成了一个内外贯通、知行合一的完整体系。
(作者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