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狮市宋塘路的车水马龙与龟湖公园的湖光林影之间,沉睡着北宋晋南最大水利工程龟湖塘。宋代,泉州府城南门外曾修建7个大塘为主要水利工程,称“七首塘”,龟湖塘是其最大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八·水利志》记载:“龟湖塘,在二十四都,长一千八百余丈,阔八十二丈,深一丈。东至塘后村,西至石狮亭,南至塘岬村,北至大洋。灌田三千八百余亩。”“宝盖、金鞍、玉屏诸山之水,洒为四溪,流入于湖。”如今,塘体虽已融入城市肌理,但蔡襄于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订立的18条《龟湖塘规》,却以制度形式构建了古代沿海地区应对生态风险、保障人居安全的治理体系。
北宋嘉祐年间,泉州晋南沿海的龟湖一带面临着双重生态危机。一方面,这里外临海潮倒灌,内受湖沟泛溢,咸淡水交汇导致大片滩涂盐碱化,耕地资源稀缺;另一方面,环湖吴、黄、林、蔡、苏、郑六族为争夺有限淡水资源,频繁爆发纷争。彼时,外潮内涝的自然风险与人地矛盾的人为压力交织,严重威胁区域生存稳定,治理迫在眉睫。
时任泉州太守的蔡襄深入民间勘察后,并未采取硬抗自然或简单分水的策略,而是以制度为纽带,将生态保护、资源分配与灾害防控融为一体。《龟湖塘规》以“护塘保水、趋利避害”为核心,明确龟湖塘“长一千八百余丈,阔八十二丈,深一丈”的生态边界,划定“东至湖尾溪,西至塘西埔,南至塘甲(岬)等地,北至龙泉岩及塘岸”的保护范围,严禁滥开塘边高阜地为田,守护防洪取土、涵养水源的生态缓冲带,从源头划定生态红线。
设立“水则石闸”这一原始水位监测设施,规定大雨淋降则开闸泄洪,禾苗盛期则增板蓄水,根据自然水文规律和作物生长周期动态调控水位,实现泄洪防涝与蓄水灌溉的生态平衡;同时,严禁在涵圳捕鱼、放养家畜践踏塘岸,防范水体污染与塘岸损毁,守护塘体生态功能。
尤为关键的是,塘规创新性地将生态责任与利益分配绑定,设立“陂首责任制”,由环湖六族选举“德行淳朴、识达时务者”轮任陂首,负责水利设施维护、用水调度与违规惩处,重大事务需“公同斟酌会议”,形成“谁受益、谁保护”的生态共治模式。
这种尊重自然规律、兼顾民生需求的制度设计,让龟湖塘从单纯的水利工程,转变为兼具防洪、灌溉、生态调节功能的复合生态系统。据《龟湖塘颂德碑》记载,当地不仅粮食产量“比岁洊登,田入羡倍,粟溢他乡”,也为后人留下了湖光十里、水稻飘香的生态意象。
生态安全的长效性,在于制度能够随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世序迁易则弊萌,蠹穴伏于其间”,《龟湖塘规》并非僵化的条文,而是在历代传承中始终坚守生态治理核心逻辑,结合时代需求优化完善,展现出强大的生态适应性。其传承脉络清晰印证了古代先民对沿海生态规律的深刻认知与持续遵循。
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年),泉州郡守傅淇修订塘规时,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条款。针对塘岸侵蚀加剧的问题,明确“六族轮任陂首,三年一替”,强化塘岸日常修缮与植被保护;细化水闸关启标准,根据潮汐规律与作物生长周期,精准调控水资源,避免过度蓄水或排涝对生态的破坏。
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龟湖塘一带人户增至万余家,田亩垦至“千七百余石”,人口增长与灌溉面积扩展带来新的生态管护压力,加之“守陂之夫虽具,而官弗予直,常怠而废事”,陂夫逃亡导致生态管护人力缺失。
泉州知府童汉臣直面治理短板,与民商议制定《续议塘规》29条,新增陂夫工食银制度,将生态管护纳入官派徭役,明确“八名应役”定制,从制度上保障塘岸修缮、植被养护等生态工作的人力投入;同时,绘刻龟湖塘水利图,“禁豪右之侵,严狂狡之诡”,强化对公共生态空间的权威监管,避免垦田扩张挤占生态空间。配套发布的《泉州府申明塘规文告》直言:“看得管水之有规律,犹治民之有法律。法律不严,则百姓不治;塘规不明,则水利不兴。”凸显了制度刚性对生态治理的重要性。
《龟湖塘规》的一大特色,是将生态治理要求转化为具体、可落地的制度条款:放水以“海潮宫前石娄为则”,塘岸修缮“每年正月集众修理”,违规惩处“验水痕下落、指名呈治”,对陂首、涵首、陂夫、民众等不同主体的权责划分清晰,从而避免制度条文模糊导致责任推诿扯皮。
从北宋原规到南宋修订、明代续议,塘规的演变始终紧扣生态治理的核心需求。灌溉面积扩展时,同步拓宽生态缓冲带,守护塘体生态功能;人口增长后,强化生态管护人力保障,化解人为活动对生态的干扰;灾害频发期,细化防灾减灾流程,明确“陂夫需昼夜巡视,遇险情即时上报”“暴雨冲毁塘岸后严令鸠工(聚集工匠)填筑如故”,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修复的生态风险防控体系。这种因时制宜、因势调整的传承逻辑,让龟湖塘的生态系统历经朝代更迭、战乱动荡,仍能持续发挥防洪、灌溉、净化水体的功能。
清康熙年间,林孕隆重修龟湖塘,晋江知县李元琳重新刻印《龟湖塘规簿》,目的是“俾掌陂者世守”;乾隆年间,霖雨岸崩,铺锦乡乡宾黄汝焘暨侄时芳修筑,费白银八百余两,依旧遵循塘规治理,足见其传承之深远。
塘规的生态智慧,通过物质载体与文化认同代代相传。龟湖蔡氏祖祠(位于石狮市宝盖镇郑厝村)镌刻的塘规条文,将护塘保水的生态理念具象化;“六斗门蔡”的身份标识,让散居各地的后裔始终铭记先祖顺应自然、造福乡梓的遗志;“宋塘路”“龟湖公园”等现代地名与场所,在都市空间中延续着这份生态记忆,让生态保护的观念融入城市发展血脉。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