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武夷山下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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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鞋”背后的“病态心”

□张桂辉

缠足,既是封建文化的一颗毒果,也是病态心理的一种表象。缠足的实质,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摧残——缠紧了千万女性的脚,缠住了无数女性的心!

六十多年前,在出生地农村生活时,遇见村头留辫子的老汉,见过邻居裹小脚的老妪。那时年少,不谙世事,除了觉得他们有点与众不同之处,不曾多加思考。摧枯拉朽,时过境迁。现如今,留长辫的男人,裹小脚的女人,只有在一些电影或者电视剧里才能看到。

不承想,近日网上爆料,在闲鱼二手交易平台,不少店家上架兜售多款“三寸金莲”鞋,外加缠足等相关商品。不说死灰复燃,也是匪夷所思。

费心经商只为财。据媒体披露,上述“三寸金莲”鞋袜,款式各异,种类繁多,价格不等。更有店家,冠以“小脚鞋”之名坦然兜售。在“某婴童1号”网店,店家上架的商品有:缠足专用袜,299元/双;缠足弓底鞋定做,200元/双。其中,最贵的是“三寸金莲”绣花纯手工按需定制缠足鞋,1580元/双。如此昂贵且“有毒”的东西,居然有人感兴趣,有人笑着买。更令人咂舌的是,在某网上评价区,有买家发出脚穿“三寸金莲”效果图的同时,赞赏有加:“鞋底软软的,上脚非常秀气。”

得知这一消息,有种如芒在背、如鲠在喉的感觉。上网搜索,发现类似现象,此前就已出现过,且有人公然声称:“我缠脚了,因为向往过去的三寸金莲。”有人连追带捧:“你很时尚!我支持你缠。”有人推波助澜,非但口头上支持,还要给人家以指导。更有甚者,组建各种QQ群和贴吧,展示自己裹脚的经历与心得,理直气壮地表白:要追求“缠足自由”,要拥有缠足的权利!

缠足,是古代女性之美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外在条件。其手段是用长布带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四五岁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将布带解开。更有甚者,终身缠裹。文化学者、西南大学博物馆副馆长郑劲松指出:“‘三寸金莲’复制品,作为商品进行流通,属于一种文化逆流,暴露了买卖双方不健康的文化心态。”

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缠足,更向纤小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鼎盛。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不分高矮美丑,但凡女性,东施效颦,纷纷缠足。推翻清朝后,孙中山先生下令禁止缠足。及至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被强力废止,妇女得到彻底解放。

潜藏畸形审美的缠足,严重限制了女性的行动自由,无情摧残着女性的身心健康。在长达近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女子缠足之所以经久不衰、盛行于世,除了中国古代社会为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比如,提倡“三从四德”,推崇“夫为妻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之外,还与一些文人骚客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不无关系,比如,什么“莲步娉婷”,什么“踏春有迹”“步月无声”,什么“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等等,误导世人,以丑为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足疼难行,何况缠足。广大妇女,因了“三寸金莲”,只好深居简出、长处深闺。也难怪,古代中国,女子如同男人的附属品、私家货。既是私人财产,就要深藏起来。不良居心,昭然若揭——貌似增美的“缠足”,实为变相的“缠心”。时至今日,还有人热衷销售或购买“缠足鞋”等,真乃可恶可咒、愚蠢愚昧。职能部门当见微知著,加以引导和查处,社会各界尤其是女同胞,应主动拒绝,大声说“不”。

我国封建历史悠久,封建文化根深蒂固,有些封建遗毒,近乎渗透到炎黄子孙的基因中,不是几十年或者几代人就能彻底铲除的。“心病还须心药医”。透过网售“缠足鞋”现象,既要看到其背后的“病态心”,更要树立起与封建遗毒打持久战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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