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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细碎化,推动现代化

□张辉

农业农村部日前出台《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于调动农民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分田到户也不可避免带来了土地细碎化问题。特别是早年出于公平起见,大多实行“肥瘦搭配”“远近搭配”,以至于大多数农户的承包地分散于不同区域,地块分散,犬牙交错。

在生产力落后的年代,这并不是太大的问题。然而,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适度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已成为必选项。土地细碎化,逐渐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

因此,2013年以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各地也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方式。以福建为例,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省承包地流转总面积超500万亩,流转率超35%。

但在实践中,土地流转并不算顺畅。究其根本,在于农民普遍担心,自家土地流转后,小坵并大坵,小田并大田,位置不明,四至不清,“哪一块田才是我的”。现如今,随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加之现代测绘技术广泛应用,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四至范围、面积等信息均实现了落地上图、一一对应,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正当其时。但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开展试点,应当由农民说了算,把选择权与决定权交给农民。

在实操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应当综合考虑各地地形地貌、灌溉条件、农业结构、耕作制度、劳动力转移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在多数农民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地方,可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地方,可以在集中连片的基础上,探索设置“自种区”与“租种区”,让本土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取所需。

相应的配套制度与基础建设,同样需要跟进。譬如,承包地集中连片后,若统一流转,必须依托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从而更好规范流转行为,保障各方权益。在这方面,福建已探索多年。去年,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上线,该平台能够为承包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提供信息登记、挂牌上网、在线竞价、资金交易等“一站式”在线交易服务。不久前,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则为农村产权交易建章立制。

需要强调的是,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是为了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并适应农业现代化需求,绝不是为了“打乱重分”。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依然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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