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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时评

让“无碍”更有爱

□包骞

公共场所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老年人、残疾人根本权益。11月13日,最高检、住建部、中国残联联合举行“让爱无‘碍’ 共享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督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督促整治餐饮服务场所强制扫码点餐等案例均入选。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极为重要且迫切。已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提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该法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规定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此举标志着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必将为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强的法治保障。

无障碍出行、无障碍地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而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是一座城市应有的人文素养,体现着城市治理的温度与精度。

从此次发布的案例来看,无不精准锁定民生需求。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难看清,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功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强制扫码点餐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这类行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纠偏”,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和整改,引导行业规范竞争秩序和遵规自律,不仅能有效保障法律实施,也能把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不过,也要看到,采用公益诉讼的目的,更多是倒逼监管执法和行业自治,从而形成治理合力。依托法治手段托底,很难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足“绣花功夫”来对待每一个细节、做好每一项服务。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排查城市已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场所,特别是养老机构、残疾人特殊服务建筑、各类服务窗口等重要公共建筑以及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园、机场、公共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摸清无障碍设施各类应建未建和建设不规范、不到位等情况,建立台账;印发《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建设指引(试行)》,开展无障碍设施综合整治提升,打造了龙岩市莲东-东山片区、莆田城厢区木兰滨溪片区、福州台江区福瑞社区等一批无障碍样板区域……

让“无碍”更有爱,需要通过不断提升治理理念,改进治理方法,多方参与,合力共治,才能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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