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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时评

群众“是非”群众断,好得很

□张桂辉

12月20日《福建日报》消息,总人口9.2万人的仙游县度尾镇“群英断事会”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成为全省28个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之一。近年来,该镇针对农村群众邻里、宅基地、劳动等纠纷较多、诉求复杂的新情况,以及村居调处群众矛盾力量不足、方法方式不多等新问题,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新方法,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出发点,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力量创新成立“群英断事会”,将群众纠纷问题调处主动权交由群众,把群众请上“评判席”,实现“干部不再当判官,群众‘是非’群众断”。

村民矛盾纠纷调处,说到底是基层治理。有道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国家治理。从这个角度讲,度尾镇把群众请上“评判席”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不只是新,而且是好。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既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群众‘是非’群众断”,走的正是群众路线。同村农民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纠纷在所难免。牙齿和舌头,有时还闹别扭呢。有了纠纷,就要化解,否则,日积月累,小纠纷可能变成大矛盾。比如,宅基地纠纷,有的可能是宅基地界限不清,由于历史原因或测量误差,导致宅基地的界限存在争议;有的可能是宅基地规划变更,比如村镇建设规划调整,影响宅基地的使用引发纠纷;还有的可能是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不清,导致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存在争议。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第七条强调:“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群众组织、人民调解员、妇联执委、村民代表等参与监督。”不论是宅基地纠纷,抑或是其他纠纷,谁是谁非,谁对谁错,长年累月生活在一起的左邻右舍,心里最有数,看得最清楚,让群众参与“断案”,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据悉,度尾镇迄今共设立20个“群英断事会”,其中镇级1个、村级19个,每个村居均配备6至8人,从热心公共事务、群众口碑好、办事公道的老协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能人等人群中选配能断是非、善解矛盾的“群英”,并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提高“群英”调解能力。这种工作法,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释放了“事不在小、关键在办、关键在早”的源头治理效能,既可以提高“断”的效率,又可以提升“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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