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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禁燃令”促善治

木须虫/文 朱慧卿/图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份备案审查报告中提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地方需修改禁燃令。通过备案审查,给各地“禁燃令”纠偏,既让地方对烟花“燃放”的管理更科学更合理,也给地方规范立法提了个醒。地方制定法规须在上位法的框架内、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立法权,同时也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好各方矛盾,精细精准,以善法带来善治。

木须虫/文 朱慧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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