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吴玉洲(身份证号:350500195702066515)、福建仙峰华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根据DF20130712001号《抵押借款合同》,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司借款1000万元,由福建仙峰华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根据DF20130917003号《抵押借款合同》,吴玉洲向我司借款500万元,由福建仙峰华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与担保人均未偿还以上债务。我司多次以EMS快递向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福建仙峰华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以及吴玉洲的户籍住所地寄送催收通知,但吴玉洲拒收,大田县仙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和福建仙峰华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则均因收件人不在收件地址,且无法联系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的原因被退回。为此,现特公告催收上述债权,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履行偿债义务。
特此公告!
催收人:三明市永安德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