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蓬勃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蓬勃。张蓬勃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张蓬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蓬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张蓬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4年4月2日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