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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健全我省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施生旭 杨朝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社区是人、空间和活动互动的基本场域和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生态环境是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头。社区生态环境治理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路径,对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助推作用。健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绿色社区建设成果明显;垃圾分类有序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不断创新。与此同时,我省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居民对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认同度总体上还不高;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发展势能不充分;数字赋能社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不理想;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健全我省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社区情感治理认同度,构建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

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应当以塑造社区共同体为重要突破口。以社区文化建设实现情感共同体构建,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认知度,塑造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一是塑造社区文化,建立情感联结。鼓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因地制宜打造一系列社区文化精品活动,合理设置社区共享空间,以定期开展邻里茶话会、组建邻里互助小队等形式,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二是重视社区环保教育,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为解决社区居民生态环境参与意识薄弱、环保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政府可立足政务新媒体矩阵,提高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覆盖率,巡回督察以预防出现社区生态环境宣传死角;组织开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课程体系,开设适合社区居民知识及年龄结构特征的课堂;通过举办家庭间、社区间环保知识趣味赛等活动营造社区文化氛围的同时,逐渐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认知。三是搭建多样化协商平台,畅通利益表达和参与渠道。基层政府应协助社区“两委”健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及标准,通过建设社区公众号、社区网站等网络平台,结合线下圆桌会议等活动,形成社区生态环境事务大家商议的良好氛围,推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形成。

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发展,提升居民社区生态环境自治能力

居民和社区组织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实现居民生态环境自治的关键。一是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培育支持,如制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及服务规范》,实现由“他组织”为主导的社区参与向自组织为基础的社区参与的整体转换。一方面,当地政府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简化社区自组织备案或注册等程序,优化自组织管理标准,协助社区自组织制定具体的环境治理行动的方法与策略;另一方面,为薄弱社区进行资源帮扶,为社区寻找能力较强者作为自组织与基层政府的联络人,在压实治理责任的同时赋予其弹性空间。二是拓宽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参与事务范围。明确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参与社区事务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在各项事务中的基础性地位,不断提高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人员的“渗透率”,以便及时捕捉社区生态环境预警信号。三是拓展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参与空间。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即便是狭小的居民楼栋单元或院落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可能成为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的导火索,要引导区域内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自组织形成网络社会,以便整合更大范围的生态环境治理资源。

三、夯实数字技术应用基础,提升社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成效

从整体上提高社区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水平,要不断夯实数字应用基础,有效培育社区数字治理人才。一是优化社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在整治社区无序布设的线缆的同时,合理布置路线,进一步完善社区网络覆盖,在社区生态环境监管死角和问题频发区域部署物联网设备,实现社区生态环境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另一方面,通过建设社区生态环境数字中心,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处理、分析等功能为基础,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应用场景。二是培育既懂技术又懂生态环境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实现大数据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高效运用。通过启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人才培养计划,搭建“基层政府+企业+高校+社区”人才流动站,重视在重点与薄弱社区开展技能帮扶,通过对社区环境治理领域人员进行大数据专业技能培训,为社区培育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强化数字治理的道德伦理规范,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在制定社区环境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各环节规范准则的同时,还应在社区生态环境教育体系中嵌入数字技术安全风险教育,提高居民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增进数字中心人员的技术风险防范与责任意识,高筑数字伦理道德边界,为社区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此外,积极推进“互联网+社区生态环境治理”,解决参与者“不在场”和“身份壁垒”等问题,将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参与者扩展到范围更广的社会公众,不断促进社区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现代化和科学化。

四、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巩固拓展社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

健全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社区生态环境治理长效。一是对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边界、工作规范及标准进行细化设计。结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内容与社区生态环境具体情况,制定社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清单,以社区生态环境治理全生命周期视角,从发现问题、协商问题、整合资源、落实行动到反馈及回应等全过程各环节的工作步骤、规范标准等行动条例,将责任细化到治理工作各个环节。二是优化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督察系统。一方面,围绕社区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效两个维度,构建包括社区人居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修复水平等客观指标和居民满意度、社会认同等主观指标的督察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推进“基层政府+社区‘两委’+居民”督导队伍的组建,整合各监督主体优势,推进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督察常态化。三是创新居民参与的“激励-约束”双向动力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持续性与有效性。以数字技术为依托,打造社区生活生成数字应用程序,开发包括记录居民绿色低碳行为、评级居民垃圾分类、发起和参加生态环境治理等功能,将相关数据作为“积分兑换”和评定“文明家庭”“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荣誉的依据。此外,还要将碳排放交易拓展到社区生活生产空间,加快科学制定居民生活碳配额,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市社区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机制创新研究”(19BGL20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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