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福建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念、观点和方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不懈做好以文化人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福建红色基因
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红色文化是福建文化的重要品牌。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这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福建要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建好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阐释。英模是红色文化鲜活的范本,谷文昌汇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优秀红色基因,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高山仰止,还要见贤思齐。
福建的文化建设必须牢牢守住革命文化的血脉,把红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要立足红色文化科学保护、传承弘扬和合理利用,聚焦打造具有鲜明的福建辨识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红色文化标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人工智能、3D影像、虚拟现实等技术,加快实现在档的革命历史类文物图片、图书资料、遗址遗迹等红色文化遗存数字化转化、保护和利用。强化红色文化遗存的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其全面有机融入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体系,并通过融媒体传播不断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厚植福建文化自信根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镌刻着文化的历史脉络。我省作为文化遗产资源大省,以其独特、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贡献了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山县关帝文化产业园考察时指出,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优秀文明资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实施福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构建八闽文化标识体系,牢牢树立福建文化主体性,坚定福建文化自信,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历史文脉。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快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制度。进一步做好文物普查,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非遗IP矩阵,实现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
三、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繁荣福建文化产业
福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红色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闽都文化等各具特色的文化,发掘地方文化价值、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的潜力巨大。
文化和旅游都是美好生活的显性需要。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赋予旅游丰富的内涵与产品供给,推动体验更新与消费升级;旅游盘活文化资源,显著提升文化的参与性。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既内在契合,又满足现实需求。我们必须着眼于满足福建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第一,持之以恒抓县域、抓联动、抓融合、抓项目,畅通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机制,做好文化旅游业筑链强链,深入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全面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第二,打造更多“闽派”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全面展现新时代八闽文化的气韵和风采。第三,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快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把本土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
四、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福建处在对台工作最前沿,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是党中央赋予福建的战略重任。习近平总书记此次在福建考察时要求,福建要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
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现在,福建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最活跃、两岸同胞情感最温馨、两岸经贸合作最密切的区域之一,为促进两岸文化领域融合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为此,我们要推进闽台民间基层交流,支持两地各类民间组织开展常态化交流,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等;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打造祖地文化品牌体系。发挥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优势,打造更多文化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台湾文化业者投资入驻,助力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开展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鼓励台胞申请福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进两岸闽南红砖建筑、妈祖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支持台企申请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台湾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福建省内考古项目。
[作者单位:福建江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闽台传统文化现代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