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服务工作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婚姻是人生大事。婚姻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的重要一环。此次修订前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根据其中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当时没有建立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后来,系统虽然逐步建立,但是多年以来并没有全国联网,给核验婚姻信息造成困难。
应该说,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在当时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神圣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保护当事人权益。而现在,此举让不少跨省工作、生活的人深感不便。随着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愈发完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而且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发生。这为推动婚姻登记制度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两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这一试点为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积累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如今,婚姻登记从“跨省通办”试点扩展到“全国通办”,意味着民众不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可办理相关手续;意味着婚姻登记公共服务“随人走”,无疑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其一,婚姻登记是高频政务服务,群众办事量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在智能化、信息化时代,理当让百姓在这方面少跑腿乃至不跑腿。其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人户分离”现象愈发常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需求更加凸显。其三,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让新人不再“为爱奔波”,可减轻他们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这对于营造婚育友好型社会也有着积极作用。
现代社会的管理服务制度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增加了婚姻登记地的自由选择,但背后却涉及当事人信息核验难度增加、业务流程再造等问题。各地要想把好事办好,需要多方面的积累准备,包括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确保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依规有序;对婚姻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增加人脸识别、指纹比对、扫描电子档案等功能;强化部门协作,实现民政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全面联网;加大对故意隐瞒、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当然,制度调整只是一个开始,唯有配套措施及时跟上,才能让新规平稳顺利落地,让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在便民和秩序之间取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