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武夷山下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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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王锦平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安平村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于2025年列入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确权建筑面积459.62㎡。王锦平于2026年1月15日签订编号:CSNHBP230320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240㎡,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莲峰路2号(原南二环路南侧、则徐大道西侧)大东海瑞景园(一区)(A地块)A-13^#201单元、仓山区盖山镇郭宅路6号(原南二环路南侧、盖山路东侧)大东海瑞景园(三区)(C地块)C-3^#207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安置房权属登记至王锦平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王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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