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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当破“第一学历”执念

□包骞

近日,湖南求职者小缪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全部五轮面试,却在入职审核时因“第一学历是专科”被拒,而此时他已辞去原工作。一家人力资源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受访的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中,七成遭遇过“第一学历”限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的求职者,录用成功率是其他院校毕业生的1.8倍。

一名从专科院校一路奋斗上来的年轻人,刚顺利通过招聘流程,又被“第一学历”挡在门外,这样的现象值得追问。

求职市场供需失衡是首要因素。用人单位面对海量简历,难以在短时间内逐一核验每一名求职者的真实能力。同时,“第一学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人早期的学习能力与自我管理水平,于是被当作高效初筛优秀人选的工具。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社会对人才评价标准长期固化,高考被赋予过高权重,“一考定终身”的思维惯性至今仍在。再加上现行法律尚未将学历歧视纳入就业歧视范畴,企业违法成本低、求职者维权成本高,这种隐性门槛便一直潜藏在筛选系统之中。

事实上,“第一学历”本身就不是一个规范概念。教育部曾明确回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与文件中从未使用过这一表述;2024年还专门印发通知,严禁招聘信息中出现限定“985”“211”院校等字样。《就业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由此可见,把“第一学历”当作硬性门槛,有违法律精神,侵犯个体权益。

再看求职者小缪的履历,他从专科院校起步,一路读到“双一流”高校硕士,还能在五轮面试中脱颖而出,这恰恰证明了他的学习韧性与自我驱动力。这种综合素质,远比一纸名校文凭更具含金量。如果企业只看“出身”、不看成长,寒的不只是一名求职者的心,更是千千万万想通过努力改变命运的年轻人的劲头。

破除学历歧视,需要多方共同发力。用人单位要摒弃粗放的标签化用人思维,围绕岗位需求建立以实际能力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监管部门要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细化学历歧视的认定标准与处罚规则,畅通维权渠道并抬高违法成本,对以“第一学历”为由撕毁录用通知的行为依法追责。同时也要强调,反歧视不等于降低标准。学历仍是重要的参考维度,只是不能成为唯一标尺;不唯“第一学历”,不是不看学历,而是让能力、实绩与学历共同进入评价坐标系,选出真正适配岗位的人才。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公平是民生福祉的基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一个鼓励奋斗的社会,应当容得下挫折与逆袭,而不是让一个人多年前的一次考试结果,成为就业路上迈不过去的坎。放下“第一学历”执念,让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都能被看见与尊重,奋斗价值才能真正落地,人才活水才能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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