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