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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发展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 黄进

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两年来,可以用一个“实”来形容,就是实事求是、实体运作、实质推进、实效明显。未来要实现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建设的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处理优选区,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

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发展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首先要明确何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商事活动频繁、商事交易体量巨大、营商环境良好,是其物质基础;仲裁法制完备、法治体系健全、法治环境优良,是其法治保障;具有一流的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仲裁管理服务、仲裁质量和水平,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是其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彰显;仲裁理念先进,深入商界人心,社会各界尤其是法院对仲裁既充分信任、坚定支持,又依法规制、适度监督,是其社会环境;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优选地,大量有重大影响的商事争议案件到该地仲裁,是其实效标志。

其次,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想谋求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等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建立现代化的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机构,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其不二选择。当前,包含仲裁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亟待补强的环节。所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近期,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争议解决列为一级指标,进一步强调争议解决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这说明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

进一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既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又要通过我国《仲裁法》的修订,实现仲裁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同时,要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仲裁水平和质量高、仲裁公信力强、仲裁管理服务优良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以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支撑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加强与其他争议解决机制融合发展,并强化国际仲裁人才培养。

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展离不开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深耕细作、久久为功,争取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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