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 刘晓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首要方式,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价值,这也是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中一直重视的领域。

一是完善的仲裁制度有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一是能够迅速和高效地解决商业争议,仲裁能快速和高效解决争议。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具有强制执行力。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保护商业机密和商誉的私密性。这些因素决定了仲裁作为商事主体青睐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营商环境的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演进的新趋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为内嵌于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仲裁的演进也将受到大变局的深刻影响。多极化与全球化持续推进促进国际力量对比调整,东升西降发展趋势导致国际商事仲裁的格局向东西方此消彼长并平分秋色的态势发展。社会信息化推动各国关系发展和交往方式升级,促使国际商事仲裁的业态调整。文化多样化加持国际力量变化,推动国际商事仲裁文化多样化发展,进而促进仲裁制度的深度融合。

三是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具体内容。解决商业纠纷的能力直接关系着当地营商环境,法律框架、争议解决的公共服务、实践中解决商业纠纷的难易程度等三个维度共18项具体指标内容,这些也是我们应当重点推进的项目。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中国仲裁制度的完善。当前正值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和《仲裁法》修订的关键时期,各地也都围绕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提升本地争议解决的能力,这也是海丝中央法务区制度建设所关注的。尤其是此次《立法法》修改为地方仲裁立法创制了空间,因此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应对标营商环境评估指标,通过地方与中央的通力合作加速制度完善:一是在“三特定”仲裁基础上允许涉外临时仲裁。二是完善临时措施种类和发布及实施程序。三是将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纳入可仲裁范畴。四是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对有关制度进行完善。

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体系变革,基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中国仲裁制度完善将迎来新机遇。机遇总是与挑战相伴而行,相信在中外法律专家的通力合作和大力支持下,中国仲裁得到继续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版权所有 ©2021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