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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成为
“一带一路”建设中一颗耀眼明星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 沈四宝

短短两年的时间内,海丝中央法务区从一纸蓝图到一派生龙活虎、蒸蒸日上的建设景象。作为一位历经改革开放全过程的学者和法律实践者,我对海丝中央法务区的特点和创新成果产生了深刻印象:一是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成立之初,就把法律服务作为法务区的核心产业,以满足境内外商业需求作为法务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以法促商,以商带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法务区法律服务与经济同步发展、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二是把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与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紧密联系,将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紧密相连;三是海丝中央法务区不是作为一个形象工程,而是一板一眼、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出来的;四是为法律服务队伍搭建平台,尤其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在实用和实践中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目前海丝中央法务区以创新之势,不断探索新经验、创造新业态,为社会之需贡献引领性和可复制性的经验。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过程中,法务区既把握“势”,又掌握“度”:在强调市场化的时候,不忘市场规则的制定、不忘政府的指导和服务;在强调法治化的同时,不忘中国特色,不忘政治站位,不忘经济发展是中心任务;在强调国际化的同时、不忘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式现代化营商环境体系,从而使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更加行稳致远。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实践证明,对现有人才的信任和使用本身就是一种培养,而且是更重要的培养方式。这也是法务区在全球范围内盘活现有广大法治人才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海丝中央法务区面临的重大任务。要在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实施开放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把海丝中央法务区率先建设成为深受境内外公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等方面再发力。相信海丝中央法务区一定会越办越好,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一颗耀眼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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