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正贞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传统中国通常笼统称之为“业”。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到山场被精细测量划界,人们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则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