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国家医保局、人社部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实现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近期,多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了我省建成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打通电子处方流转通道,提高了群众购药的便捷性与可及性。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重要武器”,其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群众看病贵与不贵的切身感受。近几年来,有关部门先后采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国家医保谈判等举措,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并保障患者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同等的药品。一些医保谈判专家与药企代表“灵魂砍价”的视频走红网络,专家们在谈判中发自肺腑地说出“每一个小群体都不应该被放弃”等真切的话语,也令许多人动容。
国家医保谈判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目标一致,都是降低药价以惠及更多患者。不过,相比于“国采”成功意味着销量有了保障,“国谈”成功只代表药品能够进入医保目录,由医保基金支付,但采购量并未确定,只有通过商业化团队的推广才能确保销量。由此,对于中选企业来说,药品可能面临“入院难”等难题,而在医院之外的零售药店另外开辟供应通道,则面临“处方从何处来”以及“医保无法报销”的困扰。对于患者来说,处方上的药在医院药房购买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但由于部分医院存在药品储备不足的情况,急需用药时也不能马上取到药品;零售药店有药,却享受不了医保报销政策。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等,等到医院有药用医保结算;二是到医院以外的药店以原价购药。如此,选择前者意味着要在等待期间忍受病痛,选择后者则要多付几十元甚至几百元费用。
为破解这一民生痛点,福建在两年前率先落地实施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从实践来看,我省抓住电子处方流转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信息技术支撑,破解“双通道”购药难题,确保患者有更多购药渠道选择,实现“药能买到,钱能报销”。同时,针对药店是否能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问题,每家入选定点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执业药师,保证“用药安全、基金安全”。更重要的是,普及电子处方流转,医生无需考虑药品库存,只需开最合适的药,为患者把病治好。大医院的接诊压力将明显减轻,患者全流程就医满意度有所提升。药店的收入有所增加,患者则得到了更多方便和实惠。
应该说,作为“双通道”管理机制的“牛鼻子”,电子处方流转是发展所需,也是必然趋势。但要注意到,一些医院的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导致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等信息平台连接与运行不畅。一些药店缺乏药师,一旦在处方审核与药事服务方面“偷工减料”,就会埋下药品安全隐患。各地要继续加快医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电子处方流转扫除技术障碍,确保医院“转得出”、药店“接得住”,让患者在医院外也能买到“灵魂砍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