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积极开展用法学法活动,增强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法治机构牵头抓、业务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发挥“头雁”作用。制定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授课、观看辅导视频等形式强化法治教育,局领导牵头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等内容9次。三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创新开设“民政学习所”,由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围绕民政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轮流授课,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活动累计开设培训12期。
(赖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