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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易兴章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郭宅村观音亭75号集资房3座304单元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于2019年列入郭宅周边旧村改造三期项目征收范围。郑闽祯具结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无其他住房,2019年7月22日签订编号GZJC116300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我户成员易兴章、林赛英、易锐烜、易锐烨、易诗绮,共计5口人享受购房指标75㎡,后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南二环路南侧融创公馆(二区)B5#楼506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经声明人家庭内部协商,同意以易兴章作为权利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易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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