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把“为教师减负”的好事办好

包骞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事务“进校园”过多,让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对此,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明规立矩、加强审核,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安排一些必要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本无可厚非,但学校不是一个大箩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对于教师而言,时间精力有限,当这事那事塞进校园,样样要准备,处处得留痕,就成了难以承受之重,教书育人的主业自然也会受到影响。就此而言,社会事务“进校园”必须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相关部门绝不能利用行政手段,把各类专题活动强加给学校,甚至与教育成效考核等相挂钩,增加教师负担。

“为教师减负”呼声早已有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政策措施,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一些地方,教师肩上的社会事务依然沉重,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越减越重”的情况。比如,去年有媒体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课题组联合发起的一项调研显示,60.8%的受访教师表示,参加各类检查考核、创建活动、综合督导、评估验收等非教育教学工作量“明显增加”或“增加”;强制关注公众号、摊派安装APP、转发点赞拉票等指尖上的任务成为“增压”新趋势。

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为何依然存在?对教师减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协同机制未建立、进校园事务审批制度不完善、各种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等多重因素,使教师不得不做大量非教学工作。学校和教师承受的任务本就不少,在高喊减负的同时,过多的社会事务带来的“增压”无疑是自相矛盾之举。只有把无关的社会事务挡在校园之外,才能让教师心无旁骛专注于教学。

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规律,不要轻易打扰学校的宁静。这是对教育的尊重,更是相关部门应明确的底线。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关键是拿出实招硬招,动真格、见实效。相关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当然,把“为教师减负”的好事办好,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协同推进,在理念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拿出真招。比如,强化执行联动,持续开展非教学任务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给学校和老师提供拒绝非教学类任务的底气。此外,让教育督导“长出牙齿”,强化问责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全方位遏制形式主义泛滥。一言以蔽之,理顺管理机制、尊重教育规律,把宁静还给校园,把时间还给教师,才能让教育真正凸显育人本色。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