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碰瓷“乌苏”啤酒,从名称到包装都如出一辙的“鸟苏”啤酒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判决赔偿208万元。
鸟苏不是乌苏,但很多消费者往往较难注意到这一“点”。尤其是相关侵权企业有意仿照正品的商标、名称、包装等,这一“点”也成为侵权企业的“傍点”和“卖点”。好在法官较真这一“点”,依法认定鸟苏啤酒构成违法侵权,让侵权企业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也维护了正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场上,利用一“点”之差或一“字”之差傍名牌的企业不在少数,都曾引发市场混淆,让正品企业备受困扰。上述判决结果彰显了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清晰地呈现了傍名牌、搭便车的严重后果,给侵权企业敲响了警钟,有助于倒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摒弃“拿来主义”“山寨主义”的侥幸心理、投机心理,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
当然,保护知识产权需在守住司法保护防线的基础上,加强前端、中端的治理。只有各个环节眼里都容不得一“点”沙子,才能构建全面、严格、高效的立体保护体系,取得更好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