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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怎可“明卖”?

李英锋/文 闵汝明/图

在临期食品凭借“量大管饱还便宜”的特点刮起一阵“流行风”后,一些过期食品也在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堂而皇之地售卖起来。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侵权行为,商家即便发布了“过期声明”,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通过降价给予消费者“优惠”,诱导消费者“自主”行使选择权,也无法改变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侵权性质,无法减轻或免除商家的法律责任。对“明卖”过期食品这股歪风,必须依法狠刹。

李英锋/文 闵汝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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