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
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请事假不能全由公司说了算

□王琦

近日,有媒体报道,因岳父突发急病需照料,在陕西某企业工作的周国兴向公司请7天事假,却遭公司以“并非必须由本人处理”为由拒绝。“到底哪些事算‘必须由本人处理’?照顾生病老人不符合要求吗?”公司给出的理由让周国兴满是不解。


我国现行法律对事假的规定模糊不清,将事假的审批权几乎完全交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控制和生产效率的考虑,往往通过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限制事假的批准条件,或将事假与薪资、晋升挂钩,以此减少事假的发生。这种做法看似有道理,实则忽视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可能将劳动者置于“忠孝不能两全”的艰难处境。

事假制度的改革,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事假不能全由单位说了算,而应在法律框架内,建立起一个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体现人文关怀的事假制度。首先,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劳动者享有事假的权利,并细化相关规定。其次,用人单位应基于法律规定完善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能够顺利请休事假。在事假薪资问题上,可以通过集体协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式,建立福利性的带薪事假制度。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