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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提案内容】省民建、福建师范大学省政协委员小组分别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提案》《关于深耕厚植“晋江经验”底色,赋能企业“诚信”而上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对同类提案创新开展并案处理。提案指出,当前,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存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治机制不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条块分割、部分部门对社会诚信建设不够重视等问题。为此建议,健全诚信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征集、整理、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依法开展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做大做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审批提速、服务发展”活动。推进信贷征信、税收信用管理、工商合同守信、产品质量诚信、食品安全诚信、价格诚信等商务领域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发改委主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福建省分行协办。

【落实情况】《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进入立法流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进展。一是夯实数据底座与共享机制,动态更新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2.84亿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广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平台促成贷款超692亿元,省金服云平台实现省市互联互通。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畅通投诉渠道;认定127家省级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推广“家政信用查”平台并拓展个人信用分应用;细化执行流程公开,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对接。三是优化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建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3.0版系统,让42.8万户A类企业“无事不扰”;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优化民营小微融资增信服务。四是失信惩戒与诚信激励双向发力,2025年1—9月,共计42304人次信用修复后回归市场;多部门推动失信信息共享,在招投标等领域限制惩戒。五是持续开展“诚信八闽行”等活动,覆盖超3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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