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提案》。提案指出,与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发展较好的省份相比,我省仍存在规划布局尚不合理、电池报废政策和责任溯源延伸制度尚未建立、回收拆除再利用行业发展较弱、无资质收购拆解电池隐患丛生、再生利用技术和装备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建议,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规划,建立全省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平台和“电池护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把废旧电池交付至有资质企业统一处理。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支持头部企业在全省试点布局充电检测服务站,同步实现电池高效回收利用。谋划建设省级“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和“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完善优化行业准入、金融服务、用地支持、资金奖补等具体措施,推动我省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协办。
【落实情况】全省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同向发力,加快构建废旧动力电池新型回收利用体系。一是推动相关政策文件加快制定。省工信厅牵头起草的《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完成两轮意见征集、修改完善,拟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28年)》初稿已形成。二是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省科技厅拟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材料再生回收利用等绿色技术纳入2026年度区域发展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与省科协共同开展“福建省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发展战略研究”,支持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锂电池关键材料研发、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三是推进日常监管与排查整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将非法拆解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列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倒逼行业规范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