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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开盒”于法不容

□包骞

近日,某视频网站通报了一起案件:有群体在境外平台有组织地煽动用户对站内UP主进行“人肉开盒”(指利用非法手段公开曝光他人隐私数据与信息),并进行一系列电话私信骚扰、网暴攻击、不实恶意举报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查明,本次网暴侵权案件牵涉18个省市共计40余人。主要活动人员是两名未成年人,一人被行政拘留10日、“劣迹”永久记录在案,另一人被严厉批评教育。

现实中,大多数“人肉开盒”已成为一种无差别攻击,一次争吵、一言不合、看不顺眼,或者是心情不好,都可能成为展开攻击的理由,继而“挂人”,随之带来无休止的网络暴力和生活骚扰。

“人肉开盒”的危害不容小觑。它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有的受害者甚至因无法忍受折磨而选择自杀。今年5月,有博主拍摄虐猫视频并上传至网络贩卖,引发关注。张馨予、赵露思、王一博等多位演员表态反对虐待动物,结果社保卡、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遭到曝光。今年9月,主持人杨迪发文称自己被“开盒”,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很多人打来骚扰电话,让他不得已换了手机号……明星大都注重隐私保护,在“人肉开盒”面前依然不堪其扰,可以想象,普通人必然更加脆弱。

“人肉开盒”行为也突破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必须重拳出击,加以惩治,还网络空间以清朗之气。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今年9月25日“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提及: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从这些法规可知,任何利用非法手段公开曝光他人隐私、电话骚扰、谩骂攻击、不实恶意举报等,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热衷于“人肉开盒”的群体很多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不仅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也没有对自身行为产生负罪感,却颇为享受接力“开盒”带来的成就感。这无疑值得警惕和反思。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厘清网络活动是非观,强化职能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共同承担起教育保护责任,遏制“开盒挂人”病态文化无序滋长,引导青少年懂法守法、提高网络素养。中央网信办近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之下,相信必将形成有力震慑。

当然,根治网络暴力,消除网络戾气,还需多方合力共治。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人肉开盒”等行为的定义和入罪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健全监管机制,督促平台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多措并举、系统治理,才能关上“打开的盒”,为Z世代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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