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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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陈泽辉位于鼓山镇远中村房屋属三远片区项目光明港两岸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收储地B、C地块征收范围,总面积176.61㎡。未办理产权,现陈泽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隆顺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提交证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人将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等各项补偿安置事宜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本声明登报30日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本人同意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权并安置补偿。声明人:陈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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