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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申素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总书记还指出,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化”。面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总书记的办学实践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中蕴含着的深刻法治逻辑,启示我们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的办学实践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蕴含着深刻的法治逻辑

从实践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兼任闽江职业大学校长时就表明自己不当“挂名校领导”,而是要亲身投入办学实践当中去,展现了总书记对于权责一致的深刻认识。从论述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在面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面对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大学制度、面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时所指出的依法依纪、严格执法、民主协商等都是重要的法治观点。习近平总书记的办学实践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不仅与我国法治建设的核心理念保持了高度一致,而且构成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法治基础。

第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需要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教育法律的协同配合

党内法规与国家教育法律协同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在法治轨道上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宝贵经验。

党内法规和国家教育法律不仅共同构成打造中国特色高校治理制度的法治基础,而且共同构成改进中国特色高校治理实践的保障。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为代表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涵盖了高校办学的治理结构、权力内容、组织设置、监督机制等重要事项,在制度层面上确保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高校生根发芽,助推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内涵式发展。

因此要理解、完善中国特色高等学校制度就必须将党内法规和教育法律一体考虑,如此才能确保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第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需要实现从制度到理念的跃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在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建立的当下,需要将工作重点从立法完善转移到法律实施上来,努力实现从“制度”到“理念”的跃迁。

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让法律制度、党内法规行之有效,得到广大师生的拥护和赞同,就需要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法治等理念。因此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各类学校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法律制度与法律理念、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高度统一。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政法司共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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