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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环保老赖”要动真格

□戴先任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不少案例都有一个共性问题——整改敷衍塞责,治理久拖不决。江西一些地方在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治理上流于形式;湖南某地面对上级有关部门先后5次督办,4次印发整治方案,但完成时限一推再推,整治目标连年落空……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要让这项制度落实到位。比如,对于“环保老赖”的违法行为,就要动真格、早行动,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才能起到震慑效果,否则,任何敷衍拖沓的做法,都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让破坏生态环境状况愈演愈烈。为此,要拧紧环境治理的“责任链条”,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督促地方政府真正重视环境保护;明确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监管原则,对于履职不力的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另外,要依法打击“环保老赖”,让其寸步难行。比如将“环保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惩治,通过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让他们感受到切肤之痛,不敢再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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